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陕西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1163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230号 |
发布机构: | 厅运输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陕西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3-19 |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陕西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请示》(市交字[2015]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孙剑、陈秀兰和澳蔓地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陕西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
二、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三、经营规模:1辆厢式货车。
四、经营期限:12年。
其他手续请按《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全部手续办妥后,请将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我厅备案。此批件有效期为6个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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